报 名 须 知
1. 学员必须参加所有的强化课程及各项英语活动。为争取最佳学习效果,学员在培训期间禁止使用中文。无论在校区和宿舍区,学员必须使用英语进行交流。
2. 所有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参加所有规定的课程,无故旷课、迟到及在学校内使用中文的学员将受到校方的书面警告。若学员在学习期内违反学校规定,校方有权终止其学习资格,并不退费 。
3. 每两周为一个教学周期 。
4. 如需要住宿的,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宿舍管理条例,如未能遵守住宿条例而出现任何问题由本人负责。
5. 由于地震、台风、水灾、火灾、战争以及重大疫情(如流行病)等不可抗力影响学校正常教学或导致停课的,课程取消,学校不予退款。若因此停课超过三天,学校将自恢复上课开始一年内安排时间予以补回。
6. 续读:
a) 在校学员续读,须在最后一个教学周期的第一个周二下午 4 点前通知教务处,经同意后,先填表然后到财务 处交 200 元定金,否则只能作为候补。
b) 毕业返校再读的学员,必须在返校的前一个教学周期的第一个周二下午 4 点之前通知教务处,否则将作为候补。学员在毕业后的六个月内返校续读可享受相应优惠。
7. 请假
为了确保学员在校的学习效果,学习时间不满八周的学员不允许请假;学习时间达八周及以上的学员,有一次请假机会,但最长假期不超过一年。(具体情况请咨询学生中心)
8. 学习费用
学员入学后的第一个学期(两周)为试读期,若不满意学校的教学,在填写退费申请表后可要求学校退还剩余的费用,试读费用不予退还。试读期后,若学员继续学习或选择续读,则费用概不退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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